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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南結婚需辦文件

越南結婚單身證明

(一)在台辦理相關證件(男方需單身證明自行辦理)

戶政事務所

●戶政事務所申請五份全戶戶藉謄本+身分證正本+護照。

●離婚者加附離婚栛議書五份或判決確明書各五份。

●喪偶者加附死亡證明書(非除戶證明書)五份

法院簡易庭公證處或民間公證

●法院簡易庭公證處或民間公證(中華電信撥打1288查詢所在地附近之民間 

 公證處人地址)辦理中文單身證明、辦妥後五份公證人會交還您四份

  (公證費新台幣500元)
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文書驗證

●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文書驗證、三天後取件二份(公證費1800元、一正

  一副)、協會可委託旅行社代辦文書驗證(1000元、護照正本+印章)
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各地辦事處

●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3~5樓:(02) -2343-2888

 桃園縣大園鄉航站南路9號:(03)398-2629(一期航廈):(03)

  -398-5805(二期航廈)

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1樓:(04) -22510799

 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184號2樓之1:(05)-2251567

 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路6號3樓:(07) -715- 6600

 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371號6樓:(03) -833-1041

 

 

 

【準備證件】

 越南台辦處

 面談

一.通聯紀錄,務必提供手機以供訪談越南配偶

二.與越南配偶交往書信或合影照片(必備,含遊玩,生活,結婚及宴客照片)

三.財力證明(必備)如在職證明(須含公司地址電話,統編,負責人姓名),薪資證,存簿(補登至最新),定存單,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狀, 房屋租賃契約書,水電費單, 房屋繳稅證明,銀行定存證明,扣繳憑單, 繳稅單,匯款單, 越南配偶孕或小孩出生證明,曾結婚但己離婚者請提離婚證明,(必備)

四.金融徵信中心信用資料, (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10樓電話:02-23813939(債務正常償退還證明,營利事業登記及其他證明婚姻真實性之,文件。能證明當事人男方經濟狀況的文件準備越多越好

五.面談通過回台後,帶結婚證及中文名字聲明書,到戶政辦理老婆入籍後申請4份全戶戶藉謄本,寄回越南,收到全戶戶藉謄本後,老婆在越南辦理依親簽證,(約10天即可入台)

六.婚姻流程自當事人第一次回台後計算, 約200天(僅供參考),面談不過一

 次追加約45-60天

七.協會承辦合約書務必攜帶

台灣辦理證件

一.護照:身分證正本+2張2吋照片(露出耳朵)+退伍令 (未滿40歲須附)。

二.第一次委託旅行社代辦護照須到戶政辦理(人別確認)(準備證件:身分證正本+印章+2吋相片2張(白底大頭照)。

三.越南簽證: 護照正本+2張2吋照片(台灣辦理,1800元新台幣)。

越南配偶入台證件須知

  • 居留證3年有期,連續居留4個月後可辦理健保。
  • 有居留證,女方可在台灣合法工作及考領駕照。
  • 女方居留滿4年(183天/年),可申請台灣身分證。
  • 移民署服務站有免費外配翻譯人員,提供日常生活栛助。
  • 東南亞證件辦理時間不準時,栛會無法保證證件確切辦理時間。
  • 東南亞女生嫁來台灣,大多想在經濟上能夠多少幫忙家庭,請當事人能為配偶找份工作。
  • 約定面談當天,當事人穿著整齊,回答問題要誠懇禮貌,男女雙方不要跟面談官有口角糾紛,協會無法保證面談一定通,但會出示栛會辦理證明,栛助面談過關。

外藉配偶相親須知

  • 儀容整齊潔,請勿穿著內衣短褲或拖鞋,最好準備2套新衣服相親。
  • 東南亞國家女生大多早婚,25歲以上女生未婚者不多。
  • 栛會不保證女生是否處女,如當事人有需要,請自行諮詢女生。
  • 相親過程請勿對女方做過多承諾,或有台灣人至上觀念。

越南配偶  申請居留證

1.最近3個月內核發之國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(已有結婚登記並載明配偶國籍及外文姓名)。

2.申請人越南政府所核發之結婚登記證明。

3.申請人越南政府所核發之無犯罪紀錄證明或良民證。

4.國內合格醫院3個月內發給之合格健康檢查證明。

5.護照(所餘效期至少在6個月以上)。

6.最近6個月之2吋彩色相片2張。